九龙坡法院执行局当场从其妹妹包里搜出现金、存款单共40万元

22日晚,大渡口阳光花园,法官在被执行人家中找到大量现金和一些银行卡。 本报记者 甘侠义 摄
本报讯 (记者 李澜)两名女“老赖”被法官“请”回法院,两人一口咬定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当法官向两人依法出示了拘留15日的拘留证,并将其送进拘留室后,两名女“老赖”表示立即还钱。昨日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洪称,只有等她们将欠款还清后,才能解除拘留。
住跃层
欠23万元拒不赔付
22日晚10点33分,九龙坡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洪带领法官和法警一行人来到大渡口区阳光花园、“老赖”陈红宇顶楼跃层的住所。
吴洪向记者介绍,去年2月26日,驾驶员王祖华搭载货主刘某装柑桔经过永川时,车翻下坡,王祖华和刘某当场身亡。家住农村的刘某的家人生活陷入困境,根据判决请求执行局执行,让车主陈红宇赔偿刘某23万多元。
执行局法官调查发现,陈红宇的前夫是市内某知名运输公司的董事长。两人于2003年离婚,但陈红宇的这套房产则在她的前夫名下,陈红宇名下竟然没有财产。
从去年12月开始,法官多次向陈红宇住所发传票,陈红宇均没有理会。
当晚,看见法官和法警突然到来,陈红宇连忙跑进卧室躲藏,不肯出来。客厅内只留下陈的妈妈和妹妹两人。法官敲门,陈红宇在里面慌张称“我在换衣服。”“给你五分钟时间,再不开门,我们就要破门了。”法官厉声警告。
“我进去劝劝她。”陈的妹妹主动背着挎包进入卧室。
在规定时间最后两分钟内,陈红宇打开房门走出来。细心的法官发现,陈红宇的挎包和其妹妹的挎包“调了包”。法官要求检查其妹妹的挎包,陈红宇立刻紧张起来,称“无权检查”。在出示搜查令后,法官打开陈红宇持有的挎包,里面除了简单的化妆品外,空无一物。而在陈的妹妹手持的挎包内,搜出现金近万元,还有两张不是陈红宇名字的存款单(其中一张是其母亲的名),总金额有40万元。法官将陈红宇“请”回了法院。
一见拘留书
老赖“立即还钱”
除了陈红宇被“请”回法院外,当晚另一路赶往巴南的法官,也将欠债35000元、经过法院多次公告和传票拒不到庭、家住李家沱的年轻女子尹某“请”回了法院。昨日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分别向两名被执行人出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两名在法院内都拒不还钱的“老赖”立刻软了下来,连声表示将尽快想方设法筹钱,履行欠款。
吴洪称,这是该院今年以来首批被执行的“老赖”,申请执行人都是社会上困难的群体。接下来,将逐步对其他“老赖”发出通知,甚至“登门拜访”。